动辄要求清北复交法本研究生,有些律所是不是对自身定位有什么误解?
作者:威廉
来源:环球法研
作为法律圈的公益平台,法研社群内经常能看到小伙伴们发布的招聘信息,有一类招聘信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在招聘要求里明确只要北大、清华、复旦、交大、人大等几所国内顶尖法学院的研究生,而且要求本科是法学专业。
这就意味着只要你本科是非法学专业,即使你是这几所目标院校的研究生,你也不是某些律所的目标应聘者,投简历的资格都没有。再继续看薪资待遇和律所名称,笔者不禁一惊:动辄要求北清复交法本研究生,有些律所是不是对自身律所的定位有什么误解?
实际上,从律所的角度来看,这种严苛的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薪资待遇给定的条件下,谁不想招到更优质的实习生/员工呢?万一有人投递呢,招到拿一份工资干两份活的人不是很好嘛。就算没人投递,通过这种方式宣传律所也是不错的途径,在广大法学生心中树立本所高大上的形象。
这些律所可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便是在就业不景气的大环境下,竞争激烈的永远都是那些优质的岗位。
孔子在《周易·系辞下》曾曰过:“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孔子他老人家列举了三种德不配位的情况:(一)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低下却居于高位;(二)一个人的智慧浅薄却谋划很大的事情;(三)一个人的力量微小却承担重大的责任。德不配位的后果是什么呢?孔子的措辞很重且坚定:必有灾殃。
用人单位之所以会在招聘信息中对应聘者的学历和毕业院校有所要求,是因为学历和毕业院校能够大大降低用人的简历筛选成本。能够考上名校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再加上名校的信用背书,名校毕业生的平均质量确实要高于普通学校的毕业生。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名校毕业生多是书呆子,不够灵活,只会考试,工作能力其实并不怎么样。名校里确实也存在着这样的一些人,但绝大多数名校毕业生不仅学习成绩好,工作能力也很强。也就是所谓的,比你聪明的人,其实比你更努力。从概率论的角度来看,从名校中筛选出优秀员工的可能性要大大高于普通学校。
律所倾向于要名校毕业生是一种非常实用主义的策略,无可厚非。因此,我们经常能够在律所的招聘信息中看到要求应聘者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但什么是知名法学院呢?985和211大学的法学院算嘛?双一流院校的法学院是吗?对于这一问题,请诸位读者参考《律所招聘信息中不得不说得潜规则》,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了一个观点,但没有展开论述:
市场的标准与官方的标准并不总是完全一致,毕竟两者衡量的标准不同。律所招聘看重的是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毕业于某某学校只是一个参考因素。
官方的标准与市场的标准并不总是一致的,官方认定的知名法学院,律所可能觉得水平一般,两者的衡量标准不一样。限于本文的主题,笔者不宜长篇大论谈这个问题。引述只是为了说明:
法学生群体评价律所有自己的标准,与律所的标准也许不一致。
也就是说,即使律所宣称自己规模有多大、办公条件多优越、获得过什么奖项,在法学生群体中可能一文不值。
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在《不要一听到红圈律师事务所就EXCITED》这篇文章中有所涉及。
笔者提出:
关于律师事务所的评级,国际上大概有三种评价标准:
第一种:同行评价,以Vault为代表,以其他律所律师的打分作为主要评价标准。
第二种:客户评价,以钱伯斯为代表,以重要客户和近期业绩作为主要评价标准。
第三种:指标评价,以The American Lawyer为代表,以规模、创收、效益等指标作为主要评价标准。
也就是说,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律所进行不同的评价。上述三种评价标准对法学生群体最具参考价值的是同行评价的标准,以美国职业发展公司Vault为代表。律所领域,该机构每年都会发布全美律所的榜单排名:
图片来源:Vault
Vault榜单,对律所的排名包含律所声誉、律所文化、工作/生活平衡、补偿、工作满意度、律所前景、培训机制等指标,权重最高的为律所声誉,占40%。
Vault榜单是从求职者职业发展的角度对律所进行评价,而且是由该律所以外的律师同行进行评价且赋予了律所声誉极高的权重。
说到律所声誉,不得不提律所品牌管理的话题。国内一些律所在急剧扩张的同时忽略了对律所品牌的管理,导致律所的规模很大、律师人数很多,律所的口碑却一般,甚至变差了。律所规模大,不代表律所强,大而不强的律所在国内比比皆是。因此,一旦出现某个律师的不当行为,可能会对律所声誉造成极大的伤害。律所可以辩解说是某个律师的行为,不是律所的意志,业内人士可以理解这种辩解,但外行人没那么容易理解。如果律所只是松散的合伙,又如何形成合力呢?对外宣传律所多么的强,又如何令人信服呢?
遗憾的是,该榜单只对美国的律所进行排名,没有涉及中国,国内也没有类似的评级机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的律所宣传是律所评价不成熟的体现。随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成熟,国内会出现也应该出现这类评级机构。
对于法学生群体而言,一定要树立尽职调查的意识。无论是实习还是就业,应聘之前都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尽职调查,这是躲坑的关键措施。
对于律所,国内目前并没有比较公开的尽职调查渠道,公开渠道检索到的信息价值也不大。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往往以小道消息的形式在坊间流传。
一些读者对法研有误解,认为法研就是发招聘信息的,这并非我们的定位。法研有招聘的功能,但不是招聘平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研是一个法律职业发展的交流平台,同时也是一个法律行业尽职调查渠道。
回到文章开头说到的话题:
如果律所质量足够高、薪资待遇足够好,再严苛的要求应聘者都没有异议。如果律所质量一般、薪资待遇也一般,希望有些律所/律师在招聘信息的措辞方面能够严谨一些,也谦虚一些。
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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